人员考核评价与再评价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对各部门经理、检验人员及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与再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检验人员及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工作人员年度的考核、评价与再评价。三、职责: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对各部门经理的考核、评价与再评价;总经理批准考核、评价结论。3.2 办公室协同质检部、生产技术部每年组织一次对检验人员及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与再评价工作,管理者代表负责对考核、评价结果的批准;一般岗位人员的考核、评价结果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3 各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考核、评价与再评价工作。四、内容:4、管理内容与要求4.1 考核、评价与再评价的依据4.1.1 质量手册5.5.1规定的各部门职责与权限;4.1.2岗位职责权限与任职条件;4.1.3 本办法规定的考核、评价与再评价条款。4.2 考核、评价与再评价频次4.2.1年度考核、评价与再评价每年一次,在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进行。4.3 考核内容4.3.1办公室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