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中华妇科杂志2011年4月正式发布版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1994年开罗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指出:“从任何角度来看,都不应该把人工流产当作计划生育方法。”同时,也明确强调:“应及时为妇女提供流产后的咨询、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避免重复流产。”2004年,WHO正式发布的生殖健康战略中,又将“倡导科学避孕、加强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列入“促进生殖健康”战略优先关注的领域。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国的计划生育历来强调以“避孕为主”,人工流产只是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人工流产,尤其是重复流产,给妇女造成健康的损害难以估量。我国每年人工流产的人次数多,人工流产率远高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更加值得关注的是,某些大城市人工流产妇女中重复流产的比例高于50%。造成此严峻现状的原因颇为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各级人工流产服务机构尚未开展较为系统的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为了降低我国的人工流产率和重复流产率,尤其是流产后1年以内的再次人工流产,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分会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制定了“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