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科学健身,加强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率,特制定本制度。1、在健身房健身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2、本健身房仅对集团职工使用,特殊情况需经综合管理部准许。预防安全事故,严禁儿童、幼儿进入以免发生意外。3、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20以前,中午11:30至13:00,下午16:30至17:30。不得影响正常工作。4、进入健身房应注意着装,以运动服、运动鞋等软底鞋为主。 5、活动前请做热身运动,以免影响锻炼效果,受到伤害;健身请不要携带钥匙等坚硬物体,以免造成伤害。6、严禁酒后健身,带病健身,违者后果自负。7、爱护室内健身活动设施,按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不得违规操作,以免造成伤害。因使用不当造成自伤的,后果自负。故意造成的器材损坏,照原价赔偿。8、如有技术问题或发现器材故障请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切勿自行操作,以免造成运动伤害。9、健身设施仅供室内使用,禁止外带、外借;未经允许,禁止将健身器材任意挪动,以免损坏或丢失器材。10、注意自我保护,科学健身,根据自身条件量力而行,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