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1、土地整理法的内涵: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土地利用现状,采取行政、经济、工程、技术、法律等手段,通过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配置,以达到协调人地关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2.、第一部土地整理法在1953年由联邦德国制定颁布。 3、土地整理的不同叫法:德国、法国、俄国、加拿大、前苏联等国,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关系,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施过程,称为土地整理;日本称为土地整治或整备;韩国称为土地调整;台湾地区称为土地重划。4、我国现代土地整理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内容(发展历史)(1) 建国初期,斗倒地主分田给贫下中农,以实现耕者有其田为主要目的;(2)50年代后期人民公社化,土地收归集体,为体现“一大二公”的思想,土地整理则通过“一平二调”,以变更权属关系为主要内容;(3)60 年代受自然灾害和“文革”影响,土地整理处于停滞状态; (4)70年代重视农业,全国农业学大寨,土地整理转向以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为主,以平整土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