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绍兴市柯桥区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申请表姓 名 籍 贯 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 账号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离异 丧偶 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所在镇街或区主管部门正式引进时间 年 月 日 引进前工作地 引进前户籍地参加社保时间 年 月 人事档案关系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国有企业在职在册人员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 海外高层次人才人才类别1 顶尖人才2 国家级领军人才3 省级领军人才4 市级领军人才5 新引进的高级人才6 鉴湖英才第四类人才(社会事业人才)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211”或“985”高校(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申请人信息引进时实际具
2、备的最高学历、荣誉、职称或奖项等姓 名 籍 贯 身份证号码学 历 职 称 人事档案关系 区内 区外配偶信息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房屋座落 楼号房号购房信息 产权所有人 权证号 购房时间根据柯桥区优惠保障人才住房的工作意见,本人申请享受购房货币化补助,并承诺对申报内容及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申请人:_ _ _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申请人相关情况属实,申报材料真实。同意其申请购房货币化补助。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镇街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经审核,申请人相关情况及申报材料均属实,符合申请购房货币化补助条件。同意申请购房货币化补助
3、。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意见经相关部门联合会审,申请人系 年 月 日引进的第 类人才。申请人在 区内购房,且申请人(含配偶)未享受柯桥区房改政策或住房优惠政策,符合申请购房货币化补助条件,可提供购房货币化补助 万元。经办人: 科室长: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盖章)填表及提交申请材料须知一、申请人须填写本人(配偶)的真实身份信息,并提供身份证和有效户籍证明。二、申请人应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和注册地所在镇(街道)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填写区级主管部门。三、申请人应填写由以申请人姓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信息,用于补助款项拨入。 “开户银行”及“账号”须填写全称,并确保准确无误。四、
4、“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四种类型。1.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2.离异的,需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3.未婚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4.丧偶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并注明申请人与死亡配偶之间的夫妻关系。五、 “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为主(便于后续通知办理有关事项) 。六、 “正式引进时间”为人事关系调入柯桥区时间,申请人原系区外户籍的,须填写“引进前户籍地” ,并提供有效户籍证明;申请人属本区户籍原在区外工作的,须填写“引进前工作地” ,并提供在原工作所在地相应单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七、 “
5、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申请人在柯桥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八、 “人事档案关系”包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在职在册人员、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四种类型。1.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区人力社保局开具的正式调入介绍信,主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2.企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开具的人事代理合同书;3.国有企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和档案保管证明;4.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提供柯桥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合同书 。九、 “人才类别”按引进时实际具备最高学历、荣誉、职称或奖项划分,分别为国家级重点人才、省级重点人才、市级重点人才、区内急需的社会事
6、业人才、其他人才五类。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十、申请人应详细填写“购房信息” ,并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十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需填写绍兴市柯桥区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申请表一份,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下列材料原件已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和有效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柯桥区营业执照(创业人员提供) ;柯桥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合同书 (海外创业创新人员提供) ;“人事档案关系”证明;“人才类别”证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明;购房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 ;
7、人才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柯桥区、越城区、上虞区国土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配偶)房产状况证明;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证明(房改办出具) 。购房补助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购房货币化补助条件的人才,完整填写柯桥区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申请表 ,随带本人(含配偶)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房产权证、人才类别证明等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后,向有关单位提出正式申请。其中,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申请,在社会事业线工作的向区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初审。各镇(街道、开发区) 、主管部门初审人才申请资料和具体情况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汇总资料后送区人力
8、社保局。3.审核。区人力社保局再次核实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工作年限和人才类别,结合国土部门出具的房产状况证明、房改办出具的享受住房优惠或房改政策情况,确定拟资助对象和金额。4.公示。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7 天。5.确定。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在柯桥区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申请人持不动产权证书到国土部门,在不动产权证上及管理系统内备注“已享受优秀人才购房补助政策,此房自即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字样。6.兑现。申请人将加盖“已享受优秀人才购房补助政策享受对象,此房自即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字样印章的不动产权证原件或管理系已作相应行政限制的凭证交区人力社保局查验确认后,由区人力社保局予以列入当期人才专项资金补助对象,文件发文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货币化补助款。联系电话:84119070;联系地址:兴越路 1718 号 140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