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县人民医院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管理规定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是指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对病人实行全面全程负责,要求住院医师参与病人从入院到出院的整个医疗过程,不间断地取得完整的诊治资料和经验,养成对病人负责的医疗作风,同时接受繁重医疗任务对医师心理和身体素质的磨练与考验。为了加强住院医师的培养与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管理对象在我院工作3年以内的住院医师。二、管理内容(一)原则上来我院工作3年内的住院医师一律实行24小时负责制。院内居住住院医师应24小时不离开医院;院外居住住院医师应从早晨上班至晚10:00不离开医院。住院医师离开医院后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科室如有病人病情需要应随时听从上级医师召唤。(二)所有住院医师每天早晨提前半小时到达科室,做好查房等医疗工作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晚间必须到所在科室工作、学习至10:00,晚饭时间1小时。怀孕期间及哺乳期等特殊情况,需报医务科确认其工作学习时间。(三)每周六晚可以休息;下夜班及休息日必须到科室参加查房、手术等医疗工作,任务完成后经上级医师允许可以休息。不准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