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 年调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一六年十一月目 录1、土地利用规划目 标调整.11.1 耕地保护目标.11.2 建设用地保障目标.21.3 县城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31.4 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32、土地利用布局调整.42.1 耕地布局优化调整.42.2 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52.3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62.4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93、对下级规划的引导和调控.104、县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优化调整.135、保障措施 .14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调整完善方案(2015 年调整)1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 资厅函2014123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 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 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 2015 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本次规划
3、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1.1 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指标,并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充分衔接,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和非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力度,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稳定全县耕地数量,稳步提高耕地总体质量。本次规划调整方案至 2020 年,全 县落实耕地保有量 43885.09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6057.84 公顷(其中上级下达目标为 360
4、34.65 公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 年调整)2顷,多补划基本农田 23.19 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382.75 公顷以内,其中 2014-2020 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96.93 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 382.75 公顷,其中2014-2020 年补充耕地面积 196.93 公顷。与调整前相比,全县耕地保有量目标增加 2940.2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增加 1265.24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减少 52.74 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减少 491.36 公顷。
5、与 2013 年土地利用现状相比,2014-2020 年耕地面积减少 950.43公顷,基本 农田保护面积增加 794.21 公顷。1.2 建设用地保障目标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优化满足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工业化、城 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得到保障,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方案,重点保障生态移民及其他关系民生类工程项目,促进交通、水利、能源等各类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各类用地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用地标准,采取先进节地技术, 优化 设计施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到 2020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7483.54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
6、 5894.93 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588.61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902.44 公顷以内(城镇用地 1277.83 公顷,采矿与独立建设用地 624.61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 3992.49 公顷。2006-2020 年期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896.93 公顷(增减挂钩新增建设用地 212.87 公顷)以内,其中 2014-2020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 年调整)3年新增建设用地 601.55 公顷;2014-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中,上级规划下达新增建设用地 388
7、.68 公顷,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加用地212.87 公顷。与规划调整前相比,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 1130.7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加 1087.38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 43.32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增加 262.93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824.46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减少 1182.10 公顷。1.3 县城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优先安排城市交通、给排水、电力、通 讯、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教育、 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统筹安排城南城北生态移民、冷链物流加工、城中村改造、城西工业园区等重点发展区域用地,优化县城建设用
8、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至 2020 年,县城建设 用地规模达到 885.32 公顷,人口达到 9.2 万人,人均县 城用地控制在 96 平方米以内。2014-2020 年期间,县城新增建设用地 188.77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116.48 公顷。与规划调整前相比,县城建设用地规模减少 166.91 公顷,人口多1.39 万人,人均县城用地减少 4.0 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增加 38.66 公顷,新增建 设占用耕地减少 95.85 公顷。1.4 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制度,逐步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实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
9、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 年调整)4现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本次规划调整至 2020 年,全县单位建设用地 GDP 为 79.54 万元/公顷, 单位建 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为 57.49 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38.80 平方米。与 2013 年现状相比,单位建设用地 GDP 增加 28.44 万元,单位建 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增加 26.69 万元,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减少 15.37 平方米。2、土地利用布局调整2.1 耕地布局优化调整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和速度,确实 需要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法定占补平衡义务,保证补充耕地数量
10、质量与被占用的耕地数量质量相当。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的引导,各项建设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一)耕地减少本次规划调整后,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 382.75 公顷以内,其中 2014-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 196.93 公顷以内。逐步推进生态退耕政策,对全县 25 度以上无水保措施、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坡地进行生态退耕。规划期间,通过生态退耕预计减少耕地107.42 公顷。(二)耕地增加通过实施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主的矿区土地复垦及农村居民点缩减增加耕地。结合全县废弃工矿调查成果及农村居民点用地情况,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
11、善方案(2015 年调整)5在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同时适当通过相应技术处理、客土回填等方式增加耕地。土地复垦区域的重点在东门镇、天河镇、小长安镇和黄金镇等乡镇。适当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按照科学论证、适度开发的原则,在调查摸清后备资源数量质量和分布的基础上,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有计划、有步骤 的开展土地开发。开发的重点区域在东门镇、四把镇等乡镇。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451.67 公顷。调整后规划至 2020 年,全县耕地面积不低于 43885.09 公顷。2.2 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2013 年全县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为 35263.63 公顷,其中水田面积为 17890
12、.01 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的 50.73%;旱地面积为 17368.62 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的 49.25%,其他地类 5.00 公 顷,占基本农田面积的0.2%。在 2013 年完成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基础上,依据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全县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的现状基本农田调出,同时将位于县城周边、交通干道沿线以及各乡镇符合基本农田质量要求的优质耕地以及集中连片度较高、已经过多年耕种或者整治、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耕地质量较好的现状一般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目前尚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优质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全县共
13、调出阻碍城市发展、零星破碎、区位偏僻、耕地质量一般、集中保护较为困难的零星基本农田面积 601.33 公顷,调出的重点区域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 年调整)6东门镇、小长安镇、四把镇等乡镇。根据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调出基本农田情况,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全县共补划基本农田 1395.54 公顷,全部为耕地,补划的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东门镇、小长安镇、龙岸镇等乡镇。县城周边未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耕地面积为 322.00 公顷,扣除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确定为非耕地 3.43 公顷,批而未用 21.51 公顷,已通过用地预审拟占用 1.
14、60 公顷,零星分散 41.47 公顷,实际为非耕地20.91 公顷,完成征地前期工作 88.33 公顷,经济社会发展占用耕地87.32 公顷, 位于现状建设区周边设施配套已齐全范围内 0.35 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共有 264.92 公顷不能划入基本农田,县城周边划入优质耕地为基本农田的面积为 57.08 公顷。基本农田调整后,全县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 36057.84 公顷,比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划基本农田 23.19 公顷,完成了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对于多补划的基本农田主要用于核销规划期内尚未确定选址的规划独立选址重点项目等建设用地占用的基本农田。基本农田调整后,全
15、县基本农田数量有增加、总体质量不下降。多划定的基本农田主要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2.3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1、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 年调整)7(1)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根据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城市综合发展规划思路,规划期 间,重点保障县城基础设施用地、县城生态移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物流 仓储用地以及县城南部、东部和西部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其他城镇重点保障
16、开发区、工业用地及其他供电医疗等民生项目。县 城用地调入 161.40 公顷,主要分布在章罗村委会、凤梧村委会、东门社区居委会等;其他城镇调入 834.70 公顷,主要分布在宝坛社区、寨岑村委会、平英村委会。根据城市发展方向,将近期无用地计划和难以土地征用的原规划预留用地进行调出,县城用地调出 188.74 公顷,主要分布在章罗村委会、永安村委会等;其他城镇调出面积共计 539.98公顷,主要分布在宝坛社区、五地村委会、寨岑村委会、寨岑村等。全县城镇建设用地调入地块共 996.10 公顷,拟占用耕地 509.35 公顷;调出地块 728.72 公顷,拟占用耕地 490.26 公顷。城镇用地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涉及占用耕地面积减少,占用质量等级较高的优质耕地(特别是水田)规模得到很好控制。(2)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按照“利于生 产、便于生活、集中布局、集 约节约 ”和保护耕地的原则,科学安排新增农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中心村和特色新村建设、扶贫搬迁和地灾搬迁回建、征地拆迁回建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本方案安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 44.50 公顷,其中,2014-2020 年安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 40.68 公顷,本方案安排的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比原规划安排的 208.51 公顷少 164.01 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