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宁泰宁溪黄溪支流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2017 年 12 月 3 日,市水利局在三明市组织召开泰宁泰宁溪黄溪支流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泰宁县水利局、财政局,杉城镇人民政府,福建省永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的设计汇报及业主单位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对初设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评审初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评审初步意见及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 2018 年 4 月 4 日提交了泰宁泰宁溪黄溪支流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初步报告),经复审, 初设报告总体
2、深度基本达到初步设计的要求,主要评审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泰宁溪流域面积为 1159km2,主河道长 78km;黄溪流域面积 101km2,主河道 长 25km,拟治理河段位于泰宁溪支流黄溪杉城镇河段,起始计算断面以上流域面积 101km2、主河道长25km。现有河道两岸未 经有效治理,河岸主要由抗冲能力差的土层组成,局部岸坡坍塌;现有堤防未形成完整的防洪堤封闭体系;河道淤积严重、行洪能力差。因此,为提高河道两岸防洪标准及河道行洪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进行泰宁泰宁溪黄溪支流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二、水文(一)设计暴雨- 2 -基本同意初设
3、报告推荐采用福建省暴雨等值线图推求项目所在流域暴雨参数的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二)设计洪水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推荐采用推理公式法推求控制断面及计算断面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三)设计洪水水面线基本同意初设报告起始断面选用黄溪与泰宁溪汇合口,基本同意采用曼宁公式公式推算起始水位及采用伯努利方程式推求设计洪水水面线的计算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四)设计涝水基本同意初设报告采用三明市地区暴雨强度公式推求涝水的计算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五)施工期洪水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施工期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施工阶段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复核施工期洪水计算成果。三、工程地质(一)区域地质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区
4、域地质的论述与结论。同意工程所在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度的结论 。(二)堤防工程区及堤线工程地质条件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工程区及堤线工程地质条件的评价。本阶段的勘察工作量及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三)天然建筑材料基本同意初设报告对天然建材的论述,其勘察工作量及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 3 -四、工程任务与规模(一)工程任务本项目主要工程任务是开展以新建堤防及护岸、旧堤加高加固、河道清淤整治和排涝工程等为主的综合性治理的水利工程。(二)工程建设规模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综合治理河长 5.3km;新建堤防887m;新建
5、护岸 1254m,旧堤加高加固及改造 1065m(其中堤防611m、护岸 454m);河道清淤整治 5.3km;新建排涝涵管 6 处。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一)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城区段(仰恩桥至迎恩桥)堤防工程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5 级,堤防工程防洪标准采用 20 年一遇;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乡村段(迎恩桥上游)堤防、护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5 级;堤防工程防洪标准采用 10 年一遇;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排涝标准采用 5 年一遇涝水不满溢。(二)防洪岸线拟定和堤线布置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岸线布置原则,堤线的布置与
6、走向基本合理。(三)工程总布置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结合城镇规划,以“新建堤防及护岸、旧堤加高加固、河道清淤整治和排涝工程相结合”的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4 -(四)主要建筑物1.堤防及护岸(1)堤顶高程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顶高程的计算方法及其成果。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护岸顶高程确定的原则。(2)堤型选择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及护岸堤型的选择,施工阶段应结合实际地形、地质及施工条件等进一步优化堤型。(3)防洪堤(护岸)结构设计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护岸断面抗滑稳定、抗倾稳定、地基应力的计算方法,堤身断面设计基本合理。施工阶段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城镇规划、周边环境协调对堤身断面与
7、结构材料进一步分析计算和优化。(4)防冲保护设计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堤脚冲刷深度计算方法。施工阶段应根据实际地形地质条件,完善河道弯曲段堤脚的防冲保护设计。2. 排涝及穿堤建筑物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排涝涵管的布置与设计。施工阶段应根据实际完善排水涵管的设计工作。3. 交叉建筑物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交叉建筑物的设计方案。4.清淤清障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河道清淤整治总长 5.3km 的设计方案。- 5 -六、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施工导流、主体工程施工、施工总布置等内容。同意总工期按 12 个月控制。七、工程建设与管理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管理机构设置的意见,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
8、管理和保护范围。八、工程占地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拆迁实物及占地面积指标。九、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基本同意初设报告对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的论述。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案并确保方案实施到位。十、工程概算及资金筹措(一)工程概算同意初设报告概算采用的编制依据、定额和取费标准。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概算总投资按 2845.16 万元控制(不含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费用 191.14 万元)。(二)资金筹措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除申请中央财政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地方筹措。附表:泰宁泰宁溪黄溪支流河道治理工程总概算表泰宁泰宁溪黄溪支流河道治理工程评审专家组- 6
9、-2018 年 4 月 8 日附表:泰宁泰宁溪黄溪支流河道治理工程总概算表单位:万元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 费 设备购置费独立费 合计 工程部分 2767.62 一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2063.22 2063.22 二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0.00 0.00 0.00 三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0.00 0.00 0.00 四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259.81 259.81 五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312.80 312.80 一至五部分合计 2323.03 0.00 312.80 2635.83 基本预备费 131.79 水土保持工程 37.58 环境保护工程 39.96 +合计 投资 2845.16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 191.14 +合计投资 30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