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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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浙江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保 证人才遴选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 积极创新、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 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和开拓创新,有利于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教 务处、研究生院、学校纪检监察办、人事处、 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为小

2、组成员。各学院 应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 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三、推荐类别:(一)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学术推免生” )。学术推免生分为普通学术推免生和专项推免生。专项推免生类别:1、四年制兼职辅导员。2、研究生支教团。3、有特殊学术专长者。4、入学当年特别优秀新生。(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推免生” )。四、推荐名额学校根据“四年制兼 职辅导员 ”的需求、“有特殊学术专长 者” 和“入学当年特别优秀新生” 的实际、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健行学院等情况将名 额分配给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向校内外推

3、荐的名额不超过国家教育部下达的限额数。各学院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向校内外推荐的名额数。五、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 责任感强,遵 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 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 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 术成果记录。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6、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二)具体条件: 各类免推生除

4、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具体条件:1、学术推免生:(1)普通学术推免生:英语六级成 绩 426 分及以上或英 语四级成绩 497 分及以上。英 语专业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优秀(申请人数不足时则取当年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列本专业人数前 30%者), 艺术类专业须英语四级成绩 426 分及以上。综合测评总评 和平均学分 绩点总评均列专业前 30%。(2)专项推免生:四年制兼职辅导员 :I 英语四 级或六级成绩 426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艺术类专业须通 过英语三级。II 综合测评总评 列专业前 30%或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列专业前 30%。III 中共党员或中共

5、预备党员。IV 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大学期间曾担任校、院系团学会部长(或同等 级别)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且表现优秀。研究生支教团:I 英语四 级或六级成绩 426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艺术类专业须通 过英语三级。II 综合测评总评 列专业前 40%或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列专业前 40%。III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胜任基层的教学管理工作。IV 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在大学期 间参加过各级各类 志愿活动或“三下乡”社会实践,成 绩突出。V 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担任学

6、生干部,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社会实践、 团学活动等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选拔。VI 身体健康,能 够适应西部地域、气候、饮食、语言等环境。有特殊学术专长 者:I 截止于当年 8 月 31 日,获得下列成果者(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参考其相关成绩并审定后,可直接获得免推资格: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 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挑战赛、全国英 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

7、生机器人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在“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获得金奖及以上;在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在 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总决赛中入围。II 截止于当年 8 月 31 日,获得下列成果者(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由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 名推荐, 经学院推荐工作小 组初审、学校推免生遴 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申 请“学术推免生”时,具体条件中关于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的要求均可放宽至专业前 50%,外语要求不变。所获得的“学术推免生”资格,占用学生所在学院指标,且不得超过两名:在浙江省大学生多媒

8、体作品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力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工程训练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在“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 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 战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获得省特等奖;在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特等奖;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 A 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入学当年特别优秀新生:从 2013 级学生开始,高考总分理科排名列前 2700 名、文科排名列前

9、800 名的浙江省新生,在学期间符合相应条件,可直接 获得免推资格。具体 办法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特别优秀新生直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实施意见。2、专业推免生:英语四级或六 级成绩 426 分及以上。英 语专业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艺术类专业须 通过英语三级。综合测评总评 和平均学分 绩点总评均列专业前 30%。(三)对以下项目优秀运动员,在申请“学术推免生”或“专业推免生”时,具体条件中关于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的要求均可放宽至专业前 50%,外语要求不变。1、游泳、乒乓球、武 术、跆拳道、网球、羽毛球、健美操、体育舞蹈、定向运动项目中获得全国单项冠军者。2、

10、田径项目获得全国单项前六名者。3、篮球、排球、足球 项目获得全国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者。注:1、2 项只限单人、双人比赛项目;全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主办,列入中国大学生体协年度计划并举办的比赛,如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等。(四)健行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要求可适当放宽。六、关于专项免推生的特别规定(一)“四年制兼 职辅导员”的管理和待遇:1、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兼职从事共青团、 辅导员或其他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相关管理及待遇由学校另行发文制定。2、毕业后,按毕业研究生就业渠道就业。参加学校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二)“研究生支教 团成员

11、”的管理和待遇1、到服务地支教一年后回校学习,服 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入学后按录取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相关管理及待遇由学校另行发文制定。2、毕业后,按毕业研究生就业渠道就业。七、推荐程序(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术推免生和专业推免生不得兼报);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和完成保研程序后不擅自放弃,如因擅自放弃致保研名额浪费者,作 为不诚信 记录记入个人档案。(二)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进行初审、考察,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处。(三)对

12、“有特殊学 术专长 者 II”类,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复审。(四)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四年制兼职辅导员”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需 经学校推免生遴 选工作领导小组面试 考核后确定),由学生 处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 为 7 天。公示期 结束学校将名单报浙江省考试院备案。(五)推免生须参加接收院校组织的复试,并取得该校的预录取通知书,报学生处。(六)推免生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和接收院校有关规定办理报名等手续。八、学生若有异议,按照浙江工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处理。九、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工大发2011 16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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