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 451 索引号:(审计机关名称)其 他 借 款 审 计 程 序 表审 计 期 间 项目名称:项目执行单位:审 计 程 序 执行情况说明工作底稿索引号1取得或编制其他借款明细表,检查:(1)年初余额是否与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一致。(2)年末余额是否与财务报表、总分类账,以及明细账的数额一致。(3)记录上述核对中发现的差异,结合对具体明细项目的审查对这些差异进行调查分析。2选择一定的项目,向相关银行、财政部门等发函询证,查明其他借款反映的借款数额是否真实、准确。3对照其他借款明细账,对本年度增加和减少的项目,应取得相关记账凭证和所附原始凭证,执行以下审计步骤:(1)审阅明细
2、账、记账凭证的摘要栏和金额栏,检查是否有异常的项目。(2)将记录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检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是否一致。(3)对年度内增加的其他借款,应取得借款合同,检查借款合同和授权批准,了解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并与“银行存款”等对应科目相核对。(4)对年度内减少的长期借款,应对照原借款合同及银行付款单据、银行支付通知单等,核实还款数额的合规性和真实性。(5)如果借入的资金是外币,应检查所有记账汇率是否正确,期末是否按国家期末的外汇牌价进行折算,所形成的汇兑损益是否计入“待摊投资”科目。4检查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查明年内有无到期未还的借款,逾期借款是否办理了延期手续。5取得相关利息支付的单据,对照其他借款明细账记录和相关借款合同的条款,复核已计借款利息是否正确,并与“待摊投资” 、“银行存款”等相应科目的记录核对,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6检查其他借款是否已在财务报表及说明中充分揭示。审计人员: 审计日期: 复核人员: 复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