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 台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2006-2020 年 )调 整 完 善 方 案烟 台 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二 零 一 七 年 八 月i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3第一节 高新区概况 .3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4第三节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7第四节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9第五节 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10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总则 .13第一节 调整完善目的 .13第二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13第三节 调整完善依据 .15第三章 规划目标调整 .18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8
2、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 .18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 .19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2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22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3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4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和空间管控优化 .25第一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25ii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27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30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32第五节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34第六节 新增建设用地压覆矿产情况 .38第六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39第一节 重点交通工程项目 .39第二节 能源及电力建设项目
3、.39第三节 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39第七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40第一节 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40第二节 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 .41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2附表: .44附表 1 高新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44附表 2 高新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5附表 3 高新区各街道规划控制指标表 .46附表 4 高新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47附表 5 高新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表 .48附表 6 高新区耕地保有量调整情况表 .49附表 7 高新区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49附表 8 高新区各街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50iii续附表 8 高新区各街道规划控制指标表 .51
4、附表 9 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52附表 10 高新区中心城区管制分区表 .54烟台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前 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强化耕地保护、促进集约用地、维护土地权益的迫切需要。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实施以来,我区通过强化规划管控,较好地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用地需求。但是,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明的耕地、建设用地等状况与规划修编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客观实际和发展需求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适应的情况,影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可操
5、作性,亟须对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科学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利于统筹安排土地资源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整治活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拓展科学发展新空间,有利于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深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增强土地利用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烟台高新区”)成立于1990 年。2008 年烟台市单独设立高新区,包括烟台高新区核心区、烟台高新区 APEC(莱山)产业园、烟台高新区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APEC 中
6、国烟台(芝罘)科技工业园、烟台卧龙经济园区等“一区四园”(若无强调,正文中“高新区”均指核心区)。烟台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为实现“率先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保障“十三五”时期高新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各项建设任务的及时有效落实,分阶段推进和贯彻烟台市城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近期建设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和烟台市城区总体规划(2011-2020)、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高新区的实际情况,调整完善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本规划期限内,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7、。烟台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 高新区概况烟台高新区成立于 1990 年,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首批中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科技工业园区,是全国第一家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烟台高新区位于山东半岛北部,东、南与牟平区接壤,西连莱山区,北临黄海。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辖一个街道马山街道(分别座落在莱山区解甲庄街道和滨海路街道以及牟平区的鱼鸟河街道)。一、自然条件高新区环境优美,气候宜人。自然环境得天独厚,属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空气质量常年处于优级水平。地形为低山丘陵区,山丘起伏和缓,丘陵区分布于低山
8、区周围及其延伸部分。北部山海相依,沿海滩涂沙质松软,是天然的海水浴场和避暑疗养胜地。中部地势平坦,南部低山丘陵。二、社会经济条件2014 年高新区生产总值(GDP)实现 246.1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 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3.7 亿元,增长 5.3%;第二产业增加值 108.8 亿元,增长 11;第三产业增加值 133.6 亿元,增长 9.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 1.5:45.8:52.7 调整为1.5:44.2:54.3。人均 GDP12.3 万元,增长 6.6%。税收收入占 GDP 比烟台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重 16.3%,
9、同比提高 1 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占 GDP 比重12.4%,提高 0.4 个百分点。 三、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依据高新区 2014 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全区土地总面积4646.30 公顷,各类用地状况如下:农用地面积为 2093.7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5.06%。其中:耕地面积为 759.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34%;园地面积为497.2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70%;林地面积为 505.6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88%;其它农用地面积为 331.8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14%。建设用地面积为 2160.8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6.51
10、%。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1758.4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7.85%,交通水利建设用地面积为 271.7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85%,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 130.6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81%。其他土地面积为 391.7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43%。其中水域面积为 322.5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94%,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9.1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9%。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十三五”规划确定的进一步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创新发展与特色发展,全力推进现代滨海新区向质量内涵提升转变、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向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变,努力
11、形成布局合理、区域协调、社会和谐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新格局,是对高新区城乡空间布局的进一步优化。为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期间高新区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规划各项目标执行情况、完善土地规划实施管烟台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5理、开展土地规划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对比,重点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指标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一、耕地保有量高新区 2020 年耕地保有量指标是 974.77 公顷,到 2014 年底全
12、区耕地面积是 794.35 公顷,完成比例为 81.49%,比规划指标少180.42 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新区无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三、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确定 2020 年高新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966.87 公顷以内,到 2014 年底高新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2160.84 公顷,与规划指标相比超出 193.97 公顷,用地指标严重不足,土地供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日益凸显,无法满足“十三五”期间项目用地需求。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根据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31.58 公顷以内,2014 年高新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1758.44 公顷,超出规划目标
13、126.86 公顷。可见,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规划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有较大不足。烟台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6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规划要求规划期内适当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20 年控制在 1311.25 公顷以内,2014 年高新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1071.22公顷,剩余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为 238.50 公顷,发展空间较为充足。六、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确定 2020 年高新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335.29 公顷以内,到 2014 年底高新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402.40 公顷,超出指标 67.11 公顷,
14、出现“倒挂”现象,难以满足发展需求。七、取得的成效(一)有效保护了耕地与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明确了耕地范围,树立起一道法定的保护屏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建立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探索生态基础设施用地的管制制度,耕地保护的力度大大加强。(二)有效地引导城乡建设及重点工程的集中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了城乡建设发展规模和范围,对各项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实行了全面调控,城市、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的空间拓展必须符合土地规划的规定,改变了建设用地随意发展、分散布局、缺乏总量控制的格局。随着规划的实施,对土地的使用进行总体安排和宏观布局,并制定了具体的管制规则,项目用地的规划、调整、用地审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