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师管理制度伊旗第三小学体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制;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体育运动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一、 教学管理制度1、 学校由副校长以上领导主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2、 校按照教师编制要求,选派体育院校毕业生或有体育专长、体育素质好、热爱体育教育的老师担任专职体育教学工作。3、 校领导要重视体育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参加旗、市级的教研活动,支持它们的工作,促进体育教学水平的提高。4、 校按最高要求配齐体育教学所需的体育器材,保证体育教学的正常开展。5、 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年级每周开足三节体育课, 不随意缺课,不挪作他用,在时间上保证教学大纲的实施。6、 校领导督促、指导学校校级队伍的组建与训练,并将训练时间计算在体育教学的工作量中。对在旗级以上比赛中取得成绩的教师给予重奖(见奖惩制度)。7、 以上各项纳入学校期末考核评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