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训练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体育训练队的管理,提高训练效果,调动体育教师的积极性,增强荣誉感。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及中考升学对体育特长生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体育训练分为两部分,一是竞技体育训练,二是中考体育训练。运动员原则上择优选定。2.竞技体育运动员的选定:一般在初一和初二学生中选定,初三略作调整和补充。有学生自愿报名并填写体育运动员申请表,在征得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体育组按照体育运动员选材标准统一组织选拔,每个年级选20人以下(包括20人)为体育运动员,经主管体育校级领导批准确定。严格执行选材标准和推荐程序,宁缺勿滥。3.体育运动员的选定:要求在初二、初三年级参加体育中考志愿的学生选定。各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学生学习成绩是否达到要求等一般程序签字,报教导处负责人审核,主管教学教学副校长签字。4.各班主任积极配合好体育运动员选材工作,并将纳入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中。5.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训练,需向班主任和教练员请假;训练期间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不参加训练一次,给予公开警告一次;训练期间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不参加训练两次以上的,取消运动员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