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中食堂及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 购 人:息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二零一八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第三章 磋商办法 .18第四章 采购需求 .23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2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一、磋商函 .33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4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5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6五、磋商保证金 .37六、项目实施方案 .38七、相关承诺书及声明函 .39(1)投标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39( 2)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2、 函 .40( 3)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声 明 函 .41八、其他资料 .421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中食堂及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息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中食堂及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中食堂及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8】0804 号二、项目简要说明2.1项目地点:息县境内;2.2服务期限:自交付场地之日起试用期 1年(试用期结束后,食堂服务达到校方满
3、意,双方方可续签 2年);2.3项目要求:本校园食堂内各层厨房所需设备、设施及就餐所需餐具均需供应商自行采购及安装;2.4标段划分及磋商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共划分为 3个标段第一标段:一层食堂、超市;第二标段:二层食堂;第三标段:三、四层食堂;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3年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4、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3.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4自 2013年 1月 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经营过食堂面积不低于 2000平方米地市级以上高校或高中食堂管理经验且不少于 3年,第一标段供应商还须具有经营过面积不低于 200平方米高校或高中超市的管理经验,且在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等事故发生。(需提供已管理过的业主方的证明和合同协议书)3.5自 2013年 1
5、月 1日以来,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具有健康证,且具有 3年以上从事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或服务经验;第一标段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还须具有 3年以上从事学校超市经营管理或服务经验。(需提供已管理过的业主方的证明和企业业绩合同协议书)3.6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
6、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3.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出售有关事项4.1报名及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8 年 8月 6日至 2018年 8月 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 17:30(北京时间);34.2报名及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窗口;4.3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4.4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7、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2)提供“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原件均须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磋商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8月 17日 15时 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六、磋商时间及地点6.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6.2磋商
8、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网站上发布。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息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息县城关谯楼街 666号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56376222754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信阳市新七大街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737656873监督部门: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地 址:息县谯楼街 488号联系人:张先生监督电话:0376
9、-5935027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1 采购人采购人:息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息县城关谯楼街 666号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56376222752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街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7376568733 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中食堂及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4 项目地点 息县境内5 磋商内容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中食堂及超市经营权采购6 服务期限自交付场地之日起试用期 1 年(试用期结束后,食堂服务达到校方满意,双方方可续签 2 年);7 项目要求本校园食堂内各层厨房所需设备、设施及就
10、餐所需餐具均需供应商自行采购及安装;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9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0 磋商有效期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天1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 8月 17日 15时 00分 6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13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5 万元/标段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以银行转账或转帐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于开标前递交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收取磋商保证金户名: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磋商保证金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息县城关支行收取磋商保证金帐号:411533010
11、100004602磋商保证金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备注:(1)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统一采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交纳,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账的,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由于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关于换退磋商保证金到账收据注意事项: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银行转账凭证与供应商基本帐户信息(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交给采购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以便办理换退保证金事宜,逾期提交者后果自负。(3)供应商所缴纳的
12、磋商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一个招标项目有多个标(包)段,供应商应按各个标(包)段分别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标明项目名称(可简写)/项目编7号(如有)、投报标(包)段号(如有)。(4)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电话:0376-338721914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转账履约保证金的金额:30 万/标段备注:应于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15 响 应 文 件 份 数 正本 1份,副本 2份。16 装 订 要 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7 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的地址: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第 标段)在 年 月
13、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18 磋商时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19 磋商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 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的组成:由一名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 支付方式 按合同约定支付22 管理费第一标段管理费:实际营业额 5%;第二标段管理费:实际营业额 4%;第三标段管理费:实际营业额 3%;23 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进场交易费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其中:8招标代理服务费:5 万/标段;进场交易费按照当地交易中心规定执行。24 业主方实质性要求厨房内设备价格以息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价格为准,厨房设备每年折旧率为 25
14、%;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中食堂及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1.2本磋商文件是为规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经采购人同意而制定。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1本磋商文件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2.2本项目磋商办法是指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磋商文件要求在明确采购需求后,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3定义3.1 采购人:系指磋商文件第一章所指的“息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文件所指的组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3 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