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部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新课程标准第一部分 前言良好品德是健全人格的根基,是公民素质的核心。随着社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公民素质越来越成为人的内在需求。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要求基础教育更新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培养良好的公民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小学中高年级是学生逐步熟悉和理解社会生活的重要时期,也是形成道德情感、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能力,养成行为习惯的重要阶段。品德与社会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满足学生的身心需要为目标,以学生社会生活为基础,注重学生在主动学习的过程中,初步掌握认识社会事物和现象的方法,提高道德判断和行为选择能力,发展学生主动适应社会、积极参与社会的能力。一、课程性质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综合性 本课程设计体现社会环境、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内在整合;课程内容有机融合品德和规则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历史与文化、国情教育,地理和环境教育,生命与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