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规定对合格供应商的考核办法,确保其供应物料在质量、交期、服务等方面满足公司要求。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提供生产用原辅物料及零部件的供应商(包括生产厂家、代理商及分销商)。3 职责31物流采购部负责核对供应商是否在合格供应商名录的范围内(零星采购除外),并核查提供物料是否在合格供应范围内,做出接收、拒收或补办其他手续的处理。32物流采购部负责按季度考核供应商在交期、服务等方面满足公司要求的程度,并保存记录。33质量管理部负责考核供应商在质量方面满足公司要求的程度,保存记录,与物流采购部交流。34质量管理部和物流采购部共同汇总以上信息,由质量管理部按季度在公司内外公布。4 供应商考核41供应商来料发生质量问题时,质量管理部通过物流采购部向其发出质量信息反馈记录表,要求进行原因分析并限期提出改善对策。物流采购人员负责跟踪质量信息反馈记录表处理进度,质量管理部跟踪问题改善效果并记录和关闭质量信息反馈记录表。42质量管理部每月根据检验结果、生产环节验证等对供应商物料质量状况分析,作出评价,对质量较差的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