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考核评审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的星级供应商,是指从资质、供货能力、供货质量、供货数量、技术考核、价格、售后服务、供货业绩、财务状况以及信誉度等方面来进行考核和评审的优秀供应商。第二条 星级供应商的考核是一个连续的可累计的选择过程,公司采取阶段连续性评价的方式。公司对合格供应商分级评价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级别。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公司成立星级供应商考核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组长:分管物资的副总经理、分管成本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成 员:经济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质环保部、财务部、物资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其日常管理机构设在物资部。第四条 公司星级供应商考核评审领导小组职责1、物资部组织星级供应商的调查与评价,负责星级供应商名册、黑名单供应商名册的下发。2、工程管理部负责供应商供应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工程设计一致性的审核(包括施工期间变更材料的名称、型号、质量、数量。)3、安质环保部负责对供应商的安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