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包括的内容比较广,但主要上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例如: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等。 我国刑法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 权利不受侵犯,专章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民主权利”。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根据这一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刑法在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方面,具体规定了以下几种犯罪: 1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2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3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迫妇女卖淫罪;4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管制罪,拐卖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