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密集场所及大型集会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范围内人群密集场所及大型集会管理,确保各场所、活动安全有序进行,避免或减少突发安全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范围内所有人群密集场所及大型集会活动等人员较多较集中的场所场地。主要有:1、 各级组织的各类会议;2、 各类集会活动; 3、各类文艺演出活动;4、各类庆祝、庆典活动;5、学校的课间操、运动会、竞赛活动等所有集中活动、场所;6、各类人员较密集的场所;7、其它大型集会活动。 二、审批要求 各类活动按照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 三、报活动的有关组织管理材料 所有各类人员密集集中的活动(含民间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举办单位及监管单位应提前一周向办事处及有关上级部门提供下列资料,并办理审查备案手续。1、活动的总体方案。包括活动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人数、交通工具、参加活动的对象和主要领导。2、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实施方案以及突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