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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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注意事项建筑1. 与人防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其余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允许穿过人防地下室顶板,临空墙和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150mm,在穿越墙板处应设刚性防水套管,大于的管道,在穿越墙板处应设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防水套管,并做好防护密闭措施及防水处理。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允许穿越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得大于100mm.单侧加防护挡板刚性防水套管使用一侧受冲击破侵害围护结构墙的穿墙套管保护,两侧加防护挡板刚性防水套管使用任何一侧受冲击破侵害的防护单元隔墙穿墙套管保护。对于防空地下室平战结合使用功能防水要求严密的部位和地震设防要求较高的地区,防不均匀沉降的部位,采用柔性密闭套管,柔性套管穿墙处混凝土厚度应不小于,否则应使一侧或两侧加厚。2.内装饰顶板不能抹灰。3.所有外露铁件均刷两道防锈漆,再刷两道蓝灰色油漆,包括人防门。4.防空地下室的室内地面至结构板底面的净高不宜小于2.4m。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不得小于2.0m,其中专业装备部和人防汽车库的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还要车高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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