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安 员 奖 惩 制 度 为加强绿城保安队伍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弘扬正气、奖励先进、严肃纪律、克服不足,真正把保安队伍建设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高素质队伍,使每个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能真确发挥自己潜能,不犯错误,确保各项安保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一、保安员奖励制度(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50-100元1、年度先进保安队的保安队长和保安员;2、做好事受到业主或有关单位书面表扬;3、举报问题经查属实;4、在管理区域内抓获小偷;5、拾金不昧,数量较大,有一定影响;6、见义勇为,有一定影响;7、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8、有其它表现之一者。(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100-200元1、年度优秀保安队长;2、年度优秀保安员;3、被辖区公安部门通报表扬;4、保安员先进事迹,被省、市保安协会信息登载;5、被评为省、市优秀保安员;6、在值勤中及时调解和制止重大斗殴事件;7、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特别突出;8、其它表现之一者。(三)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200-400元1、抓获重大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