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一、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二、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三、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四、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五、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六、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七、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八、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九、 废弃物处置制度十、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一、 投诉受理制度十二、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四、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