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章程(暂定名)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参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守押、巡逻、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技术评估等专门服务,使其成为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及陕西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成立陕西秦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是在公安厅党委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直接监管和指挥,以确保保安服务业的经营方向和保安队伍的发展建设。第三条:公司的经营目的是为当地社会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正规化、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的特殊性企业,以达到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促进陕西省、西安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经营效应。第四条:公司按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领取营业许可证后,做为独立法人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五条:公司在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形势,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