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罚学生的自检自查报告 近段时间以来,部分学校连续发生了教师体罚学生或因教师教育学生不当造成学生伤害的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针对此类现象,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进行了研究,开展了全文传达学习,进行了师德教育大讨论,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学习反思,认真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加强师德建设的具体措施,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一、充分认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严重性和危害性首先,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我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侵权行为,它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体罚学生要承担相关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要分别承担三种法律责任:(1)行政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应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2)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施体罚者不直接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