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庄子派出所信息化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为加强三个庄子派出所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化设备日常维护的职责 (一)信息科为分局信息化设备、系统及应用软件日常维护的职能部门。承担对分局计算机、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合称信息化设备)的故障排除、报废鉴定,以及对各类工商业务软件的使用、升级换代等指导工作。 (二)各部门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的人员为本部门的信息化设备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信息化设备的一般性维护,以及增添、报修、报废等各项具体申报操作。管理员在信息科登记备案。 (三)各设备的使用人,负责对自己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清洁保养、查杀病毒、操作使用等。二、信息化设备日常维护的范围(一)凡分局资产登记的信息化设备在工作中发生的软件、硬件故障,属于本局计算机日常维护范围。(二)分局计算机维护实行分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级管理,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1.一级维护责任由信息科承担,主要包括:网络故障、硬件故障、由上级下发光盘的工商业务软件系统的安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