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劳动纪律与工作标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规定明确的纪律准则、行为准则、工作准则,以确保紫江路市场保洁服务品质的优良。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保洁员。第二章 保洁员劳动纪律保洁员行为准则第三条、遵守本标准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为客户提供标准的保洁服务。第四条、严格实施保洁员上岗签到制度1、要求上正常班的保洁员每天上岗时间之前5分钟,必须来项目部休息室报到,并在保洁员签到表上签名。上非正常班的保洁员,也必须在应到岗时间之前5分钟,来项目部休息室报到,并在保洁员签到表上签名。不在保洁员签到表上签名或标注到岗时间的,以旷工论处,扣除当天的工资。2、保洁员上岗签到,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和标注到岗时间(以项目部休息室内的时钟时间为准),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如违反,对两人施以共同处罚,以旷工论处,扣除当天的工资。有特殊情况本人无能力亲笔签名和标注到岗时间的,应征得项目经理同意后,由他人代签。第五条、严格实施提前请假制度1、要求全体保洁员请事(病)假,必须提前一天,向项目经理请示并征得同意。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