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信息安全,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以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环保部制定)等标准为基本管理操作准则,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信息与监控中心,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岗位管理第三条 业务信息工作人员(包括监控与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及机关业务系统管理人员)、机房运维人员(包括外包机构人员),应遵循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等规定。 第四条 机房运维人员根据运维合同规定由机房管理部门对其实行管理。第五条 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为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人员岗位及职责(1) 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是从事服务器及存储设备运行管理的人员,业务上应具备熟练掌握操作系统、熟练操作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能力。1、负责指定的服务器、存储等设备的资料登记、软件保管及设备报修。 2、配合完成指定的业务软件运行环境的建立,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