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理论传统认为信息对买卖方是均匀分布的,双方利益都能得到平衡,有效保护自由发展。伴随着理论的发展,信息不对称不均匀分布,生产者掌握的信息多于消费者,双方对信息的分布处于不对称的状态,出于利益关系、信息优势,一方不会主动披露更多信息给另一方(理性人),所以使信息均匀分布不可行。某些参与人拥有的信息,而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信息优势,信息劣势,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发生在合约签订之前,也可能发生在合约签订之后。如: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精心包装提高自己使信息不对称严重)。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信息不对称呢?首先,就如上文提到的,信息从产生的时候起就不可能均匀分布(天生的不对称)。就像消费者和生产者对产品信息的了解不可能一样多;其次,利益关系阻碍了信息的披露。如上市公司按规则要定期向股东披露信息,但有时候信息的披露会使某方的利益受损,所以一般不会主动披露(商业机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就会出现机会主义行为,他们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利己主义者,而且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择手段。厂商串谋(相互勾结,相互合作)以达到垄断行业、垄断市场的母的,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