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信息化管理目标及措施17.2.1 信息管理的目标根据招标人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终端硬件设备,纳入发包人统一接口,并接受发包人的统一管理;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中预留信息系统接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中纳入信息化系统相关内容,按照发包人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承担运用主体责任,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交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使之作为现场管理重要的基础技术管理手段和支撑;接受监理单位对信息系统的总体协调管理。17.2.2 信息化管理措施17.2.2.1 信息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项目经理部设置管理信息中心,在其他职能部门设立部门及项目兼职信息员,兼职信息员受部门领导和管理信息中心主任双重领导。17.2.2.2 信息管理设备的配置为保证信息管理的顺利实施,按建设单位统一标准进行网络配置;由管理信息中心购置市面主流硬件设备,购置建设单位指定或认可的项目收集、整理的管理软件,确保信息流畅通。17.2.2.3 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解决方案17.2.2.3.1 组建办公局域网项目部将统一规划组建计算机办公局域网,按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