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冀劳社办200834号)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厅各类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现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附件: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厅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加强对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数据信息应用工作的正常开展,预防、打击利用或针对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提高我厅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整体安全水平,净化网络信息环境。第三条本规定中所指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是指各常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