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为了提高从事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工作技能,加强辐射安全管理,预防辐射伤害事故,特别制定本制度。一、培训内容1、学习放射源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和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常识。2、学习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演练。3、了解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GBZ125-2002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二、培训对象1、对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服务性工作的临时性人员,培训内容:放射源安全防护基本常识。2、对从事辐射工作的员工,培训全部内容。三、培训的计划安排与管理要求a) 新进公司的员工,都要进行培训学习有关放射源安全防护的基本常识;b) 对从事辐射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c) 每年对从事辐射的员工进行考核;d) 公司的辐射技术人员必须通过参加上级部门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从事辐射安全管理工作。e) 被调换到辐射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培训后上岗。f) 外来参观人员或从事服务性工作的临时性人员靠近公司源库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