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工资协议甲方(受托方):乙方(委托方):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代发工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1、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发本单位员工工资款项。本协议所指工资包括工资、奖金及分红等各单位分配的各种货币形式支付的福利待遇。在合同期内由甲方直接从当期的劳务费用中提取款项发放现场劳务人员的工资。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单位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所需开户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真实有效。因资料真实性而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小时工开立储蓄卡。甲方在开户完成领取储蓄卡后应及时将卡发放到乙方员工本人手中,乙方员工在收到甲方所开好的储蓄卡和密码信封应确认完好后,做好签收记录。乙方员工因密码信封保管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须在发放工资的前 3个工作日将代发工资表送交甲方项目财务,乙方工资表中员工如有变动,应将变动人员的清单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以免造成代发工资不成功。5、甲方保证代发的工资额户数和总数与乙方提供的工资表金额一致。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代发工资表中员工工资的金额准确,如因乙方提供的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