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江西)”网站信用修复流程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信用修复机构提交书面信用修复申请和信用修复承诺书(见附件1、附件2),并提交由“信用中国(江西)”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报告有效期为1个月)。二、受理申请。信用修复机构应在收到信用修复申请后,结合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整改情况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已经整改到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由信用修复机构向省信用中心出具信用修复决定书(见附件3)。三、数据处理。信用修复机构应及时将同意修复的信用信息纳入本单位信息系统,同时按照信用信息报送渠道逐级报送至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省信用中心自收到信用修复决定书及信用修复承诺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处理,并在“信用中国(江西)”网站撤销该数据公示,或标注“已整改到位,不作为联合惩戒依据”。注:信用修复机构是指依法依归对社会法人的违法、失信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组织、作出判决的司法机关。需准备材料:1.信用修复申请表两份;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两份;3.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