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网信用咨询与居间服务协议(借款人)有利网信用咨询及居间服务协议(借款人)本有利网信用咨询及居间管理服务协议(借款人)(“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甲方:【】有利网用户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电子邮件地址:【】乙方:南京弘合柏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电子邮件地址:【】鉴于: 1. 甲方有一定的资金需求,乙方有丰富的出借人资源信息和一套信用管理服务平台;2. 甲方愿意接受乙方提供的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由乙方撮合甲方与出借人达成借贷交易,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该等服务。因此,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如下:一、 定义与释义1.1 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在文中定义的词语以及乙方在有利网公布的有利网网站定义与释义规则中定义的词语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 (1) 出借人:指由乙方促成的、与甲方签署借款协议,从而向甲方出借一定数额的出借资金的自然人,或者因受让的其他出借人的既有债权而取得对甲方相应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