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车抵款协议书甲方: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乙方在甲方承建的XXXXXX楼项目的楼梯间保温分包施工(包工包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车辆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 乙方同意甲方用江铃130型小型货车一辆,车牌号为辽BQR213(以下称该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以行车证记载为准)抵付乙方工程款9.5 万元(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2、 乙方已对车况已完全知悉并认可,甲方在2009年7月24日前完成该车辆的年度检测工作;同时乙方对该车辆的保险到期日为2009年7月24日已经知悉,乙方同意承担该车辆下一年度的相关保险费用并配合甲方在2009年7月24日以前完成该车辆下一年度保险费用的缴纳工作。3、 甲方在乙方进场材料费用超过10万元,并且正式进入该项目开始施工,完成单体工程楼梯间保温施工项目达到两个单位工程后或在上述条件满足后乙方提出的期限内;与乙方共同办理该车辆转籍手续,转籍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行政税费由乙方支付。4、 乙方领取该车辆行车执照及相关税费、保险凭证等证照,并当时核实转籍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