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初步验收报告一、工程建设各方的有关情况: 1、建 设 单 位: 绥德县卫生局2、设 计 单 位: 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监 理 单 位: 绥德县华鑫监理公司 4、施 工 单 位: 绥德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60.08,室内装修比较简单,基础为砖条形基础,基础除垫层(C10)外其余砼均为C25,采用MU10普通砖和M5.0混合砂浆砌筑。主体为一层砖混结构,砌体采用MU10烧结多孔砖,M5.0混合砂浆砌筑,顶部采用现浇结构。 本工程按设计要求,进行了节能保温的施工:主体结构墙体采用多孔砖;窗户采用塑钢中空玻璃窗,气密性等级达到级;屋面采用挤塑板保温。三、本工程已达到了下列竣工验收的要求: 1、施工方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