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机制为切实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保障来信来访人权利,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尽可能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本部门,并尽可能在源头上减少上访案件的发生,特制定以下信访工作机制: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及要求:信访工作按接待受理处理回复四个程序办理。一、信访接待受理(一)实行值班人员前台接待受理首办责任制 值班人员要在前台接待和处理好群众报警案件,要按照派出所接报警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当天的接处警工作,不能因为工作程序问题或其它问题引发群众信访。对来所信访、投诉的群众要认真接待,问明情况后交当天值班所领导处理,并在来访群众登记簿上做好登记,同时积极开展查办工作。在办理中出现困难,及时向所长汇报,由所长牵头开展办理工作。(二)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 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方面对直接到本单位信访的案件负主责,另一方面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负主责。对每一件信访案件落实责任,抓好查办,尤其要抓好初信初访的查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减少上访案件。对办理困难的案件,及时报告分局长。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