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对仪器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仪器设备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仪器设备。第三条 权责划分质量管理部负责仪器设备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第四条 申购使用部门提出购置检测仪器设备计划,填报仪器设备申购单,需写出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第五条 审批使用部门负责人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第六条 采购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人员、综合办公室共同进行采购,并将购置合同原件、仪器设备申购单及发票扫描件交质量管理部存档。第七条 验收仪器设备购入后,质量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采购人员、相关检测所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员等)进行验收。一、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5.按装箱单和使用说明书核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