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事故应急预案一、DCS系统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为确保DCS系统安全、连续、稳定运行,防范突发事故发生,积极应对突发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处理,最大限度的缩短事故处理时间,确保操作人员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根据DCS系统安全运行的要求及特点,制定本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 吉林省松原市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1.3预案适用范围:全厂DCS系统。1.4事故处理原则:1.4.1迅速、有效、有序地处理事故,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1.4.2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沉着、冷静、迅速地采取措施,保证DCS系统事故处理工作有序、果断。 1.4.3凡不是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禁止进入发生事故的地点,事故时只准许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和主管领导进入、停留在事故地点或主控室内。2.应急情况报告:2.1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原则:快速、准确。2.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后控制室操作人员立即汇报班长、调度、DCS工程师、上级领导,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