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一、为规范集团公司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规避不良合同给集团公司带来的风险, 保障合同的合法性,保障合同切实全面的履行,特制定本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二、建筑工程合同不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 它还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及以上)应遵循法律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 、社会公共利益及企业利益, 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三、建筑工程合同原则上要采用标准制式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采用国家建设部与工商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分承包合同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四、签约当事人主体资格要合法, 应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履约能力的考察, 签约要遵循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的原则, 合同条款中内容要完备、具体, 不能含糊, 前后矛盾, 责、权、利要明晰。五、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承包合同的主管部门、全面监督、管理、评价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 并参与一级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合同的洽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