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干部提名任用制度篇一: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中层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三条拟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岗位有突出业绩;(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实践中取得成效;(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四)具有民主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群众观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