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构建企业的品牌形象,培养企业的未来接班人,全面推行人才培养计划,形成具有战斗力的人才梯队,为公司规模化发展做好准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实习生的接收和管理。第三条:实习生的界定和条件1、实习生应符合以下条件:(1)国家正规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2)身体健康(须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3)专业符合或接近用人部门实际需求;(4)实习期在连续两个月以上;2、由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校园招聘/网络招聘;第四条:职责分工(一)用人部门职责1、书面申报实习生需求,并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2、实习生的培养与日常管理。(二)人力资源部职责1、审核用人部门的实习生需求申请,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2、实习生实习补贴的标准确定、审核、发放;3、实习生月度绩效考核的组织与安排。第五条:实习生的招聘1、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并注明需求的实习生类型、人数等,交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