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的各项管理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集体,勇挑重担,乐于奉献。 2、热爱学生,耐心帮助问题生和学困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学生家长联系密切,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问题生、学困生的转化工作。 3、掌握一定的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通晓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科在各级调研中“三率”达标,达校上游水平。能承担或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校级以上级别的评优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且成效显著。 4、具有符合规定的学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成相应课时数(48学时/年)。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融合的教学。每年至少精读一部教育类专著,且有一定数量的读书笔记。认真参加教育教学叙事故事,且在评比中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