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的岗位分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所长(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总审计师、总监察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经理(分一、二级)、经理(分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分一、二级、三级)、审计员(一、二级)、助理审计员。注:各级职务岗位职责1、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2)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4)检查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决议的实施;5)签署本所的有关法律文书;6)根据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聘任或解辞本所注册委员会主任、专业标准委员会主任、总审计师。7)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业务报告;8)主持研究本所重大业务报告审计实施情况;9)本所章程约定的其他事项。2、 副董事长本所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3、 所长(主任会计师)4、 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5、 总审计师1)全面负责总审计师室的工作,总审计室是全所的技术、业务的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质量中心;2)按照业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