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亮小学财务工作自查报告教育局监审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2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财政局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校委会,把学校财务、总务、后勤、工会及班主任相关人员,召集起来,进行学习、座谈,对学校近几年财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于下:一、为了切实加强自查工作力度,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到位,我校成立了财务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乐华盛任组长,学校管财务总务副校长杨接忠为副组长,报帐员张华,教师代表饶清旺为成员。二、我校根据县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通过。三、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停收学生住宿费。按文件只收空白作业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