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与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制度一、传染病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严格传染病管理,严格控制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传染病患者就诊,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置;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留在观察室隔离观察。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和使用过的物品,应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处理不得带出传染病区(房);患者用过的被服须消毒处理后再送洗。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向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发现暴发疫情须立即上报传染病报告登记表、报告卡及相关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注意保密。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队。二、医院感染管理(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