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 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 根据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 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