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结合诊所实际,特制定管理制度。一、 组织管理(一) 诊所所有人员均为防治工作小组成员,所长负总责,临床 医生为直接责任人。(二) 内科医师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接受区疾控中心的指导和监督。落实传染病登记和疫情报告制度。二、 疫情报告制度(一) 按要求建立疫情管理、报告制度,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二) 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三) 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便于传染性疫情的发现、收集和报告,凡确诊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要在门诊工作日志上登记患者的病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做好相应处理,及时将疫情报告区疾控中心。(四) 若发现疑似甲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病人,应在2小时内送上级医院确诊。对其他有条件确诊的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疾控中心,对疑似病人应及时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