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中德治与法治的融合 一、“德治”思想的起源 五千多年来,除了传说中民风淳古的三皇五帝时代,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单纯以德治国而不依赖法治的年代。其中最接近德治的要数“郁郁乎文哉”的西周,西周以德礼治天下,孔子思想的理论主要来源于西周早期周公制定的礼乐制度,经孔子的整理阐释后发展成为系统完备的政治理论。西周礼乐制度虽以道德宗法为主,但也不排斥纪律刑罚的作用。据孟子告子下记载,西周时期诸侯“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看似温和的礼乐制度也有其强硬的一面。 二、“法治”思想的起源 法家学派的法治思想由战国时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创立。在韩非之前,法家学说主要分为三派: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子集法家思想之大成,建立了以法、术、势为核心的完整法治理论。战国中后期,通过商鞅、李斯两代法家人士在秦国的实践,法治思想迅速成为秦国的统治学说。商鞅迷信法律的力量,一味加重惩戒的力度,史记记载当时百姓在路边倾倒垃圾就会被斩去双手。商鞅认为只要通过严酷的刑法杜绝轻罪的出现,犯上作乱等重罪就无从发生。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认为严刑峻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