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物业所辖小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各管理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公司所辖各小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加强我公司成本运营控制,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对小区建筑垃圾清运实施如下管理规程:一、管理处在建筑垃圾清运前12天,对建筑垃圾清运量做出预估,向综合管理部递交建筑垃圾清运申请单;二、综合管理部接到申请单当天即到现场查验,并报分管经理、财务部审批;三、管理处接到批复后,向建筑垃圾清运单位下发建筑垃圾清运通知单;四、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在进场时,当值保安根据通知单内容对车辆进行检查,填写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进出场记录;五、管理处接到建筑垃圾清运单位结算费用票据后,调取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进出场记录与建筑垃圾清运通知单进行比对,双方保持一致方可签字认可;六、清运方在结算时,管理处协助提供以下单据(可复印):1、建筑垃圾清运申请单;2、建筑垃圾清运通知单(含存根);3、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进出场记录。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望各管理处及相关人员,遵照制度严格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